南京大学法律评论

主管:南京大学
主办:南京大学法学院
国际刊号: 国内刊号:
期刊级别:CSSCI南大核心期刊 出版周期:半年刊
学术数据库优秀期刊
中国知网收录期刊
万方数据库收录期刊
维普数据库收录期刊
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》来源期刊
征稿要求

一、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来稿须提交word文档格式纸本、电子文本(可用电子邮件发送或随寄磁盘)各一份。


二、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,除破折号、省略号各占两格外,其他标点均占一格。书刊及论文均用“《》”号,此点尤请投稿人留意。


三、文章以及标题序号用“一、二”;二级序号用“(一)、(二)……”;三级序号用“1.、2.……”


四、数字用法


1.表示公元纪年及公制度量衡值,用阿拉伯数字;纪年书写要完整,如1980年,不可写成80年;“年代”前须标明世纪,如“二十世纪九十年代”……。


2.夏历及清代以前纪年一律用中文数字,提及帝王年号,须加公元纪年,如“康熙二年(1663年)……”;中华民国纪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。


3.杂志卷、期、号等用阿拉伯数字。


4.惯用语、缩略语、词组、约数等,用中文数字,如“八国联军”、“一二·九运动”、“五年来”、“五六人”等。


五、注释体例:


1.一律使用脚注,每一页重新编号。用自动插入的“1、2……”序号。序号在标点符号之后。


2.报刊引用,依次标明注号、作者、篇名、报刊名、年代卷次、出版日期,如“金克木:《主题学的应用》,载《读书》1986年第3期”……;报纸须注明到第×版;不同地点出版的同一报刊,应在报刊前加注出版地,如“天津《大公报》”……。


3.引用书籍首次出现时,依次标明注号、作者、书名、出版单位、出版年、版次、页码。再次出现时可不标明版本。


4.译著须标明序号、作者国别、作者、书名、译者、出版单位、出版年月、版次、页码等。如“[美]本杰明·卡多佐著:《司法过程的性质》,苏力译,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,第×页”。


5.引用西文论著,依西文惯例标注。


六、投稿须附3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、关键词及题目的英文翻译。


七、本刊文章将提供给相关期刊数据网,以便读者检索、引用。投寄本刊作者,视为同意此约定。凡不符合本刊投稿格式要求者,作无效稿件处理。


八、来稿请写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工作单位、职称、通联地址、邮编、来稿字数。稿件请寄编辑部信箱,请勿寄给个人,以免遗失。


在线客服

职称论文出书
版权信息
主管单位:南京大学
主办单位:南京大学法学院
出版地区:江苏
国际刊号:
国内刊号:
出版周期:半年刊
期刊开本:16开
审稿周期:1-3个月
所在栏目:行政学及管家行政管理
期刊级别: CSSCI南大核心期刊
友情链接

Copyright © 2010-2024   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社    技术支持:采稿网
本站非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杂志社官网,只负责刊物的网络搜集,需要直投的朋友请联系杂志社,如贵社不需要收录,请通知我们删除